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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用品好不好,职工最有发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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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23-08-04  浏览量: 739  来源: 中国煤炭报
摘要:防护用品好不好,职工最有发言权

“生产一线职工半年配发一双胶靴,大多数职工一个季度就穿烂了。”“防尘滤纸井下一线一个月发8片,选煤厂一月发3片,明显不够用。”“部分劳动防护用品短缺,跑两三次才能领全,且时间间隔较长。”近日,笔者在某煤矿听到职工这样的诉求。

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绝缘鞋、防护手套、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是维护公共安全和生产安全的重要防线,是守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的重要保障。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煤炭企业一般都有专门的劳动防护机构和专兼职工作人员,他们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及时、认真、负责地足额发放和管理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做到不延发、不误发;职工领用不推迟、不误领,及时佩戴穿着,起到了应有的防护作用。

尽管在职工劳动防护用品方面,国家和企业都非常重视,在政策和标准上体现了“保障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矿井安全生产”的原则,但现实中还是存在着种种问题。例如,有的企业在采购防护用品时更看中价格,多采用低价中标的方式采购,忽略了产品质量;有的企业在采购中只关注防护用品的性能,忽略了职工佩戴的舒适度,导致职工佩戴意愿不高;有的企业防护用品计划、审批、采购、发放等各项流程不清晰,难以实现按需发放。

鞋子穿在脚上,舒不舒服只有脚知道;防护用品好不好用,能不能保证安全健康,一线职工最有发言权。生产一线职工向笔者反映的这些问题不是“鸡蛋里挑骨头”,他们的诉求背后,是对有关部门在政策制定、举措落实上能够更加科学化、人性化的期待。

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上,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公司的做法值得借鉴。去年以来,乌海能源公司下大力气推进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由物资供应中心牵头,组织公司人力资源、生产经营、安全环保、工会的相关负责人及基层各单位代表、职工代表参与评选,大家零距离观察、试用各类产品,与厂家人员面对面沟通后,最终达成采购共识。

有职工反映,该公司发放的日化产品不能有效清除煤尘和污垢。物资供应中心经调查发现,个别矿由于生产焦煤,煤尘附着性强,一般的洗浴用品很难洗干净。为此,他们与上海的一家日化企业联合开发了工矿专用洁肤液,可以深层清除炭黑、碳素、煤焦油,去污效果好,受到了广大职工的欢迎。通过调研,乌海能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副经理田永平深刻意识到,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发放上,绝对不能搞“一刀切”,必须设身处地为职工考虑。

谁来使用,谁来选品;从采购到发放,不搞“一刀切”;职工提需求,企业想办法……这样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做法,还应该再多些。为此,笔者提出四点建议。

一是劳动防护要跟上生产实际需要。2015年,《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的通知》印发,各企业参照修订了企业管理办法。如今,一些细化标准已不能完全适应目前生产需要,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存在防护用品发放周期长、细分不够、不能适应新增工种需求、配备数量不足等问题。相关部门应有坚守、有创新,及时发现,掌握新情况、新问题,倾听职工心声,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和法律保障,努力实现劳动防护与企业发展的无缝连接。

二是企业相关部门要细化计划、审批、采购、发放等各项流程,要求各煤矿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季度、年度计划并进行审核,有关部门集中采购、统一仓储、统一配送,保证实现按需发放;从源头抓起,定期召开劳动防护用品遴选会,由物资供应部门牵头,组织人力资源、生产经营、安全环保、工会及基层职工代表参与评选,集智聚力为职工选购安全适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是企业采购部门和有关人员应不断提高服务基层煤矿、服务职工的大局意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增强责任心,创新采购渠道,及时地采购职工防护用品;规范采购机制,强化监督效能,加强责任心,从源头上把好产品质量关;严格遵循国家标准,手续不全,质量不合格产品一律拒之门外,让劳动防护用品切实起到保障安全和健康的作用。

四是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完善使用和领用制度,对下井或在用防护用品的完好程度进行检查,凡发现不合格防护用品要及时更换。同时,要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增强职工自主保安、自我健康和规范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意识,以舒适安全的劳动防护用品提升煤矿工人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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